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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11月11日电(记者 张素)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是较为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,旨在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辨识、防范和遏制,指导各地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。
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含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、执行异议之诉等容易出现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纠纷类型。例如在“王某科诉冯某军民间借贷纠纷案”中,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恶意串通,虚构民间借贷关系提起虚假诉讼,试图达到转移责任财产的目的。
又如在“陈某、甘某诉甲公司等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”中,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,在因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,通过循环转账虚构出资事实,试图逃避不实出资责任。
对此,法院根据查明事实,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者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,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处罚措施。最高法表示,对这些案件类型和其中发现的逃债手段应当重点关注、严格审查,在“立案、审判、调解、执行”全过程、各环节加大整治虚假诉讼工作力度。
虚假诉讼不仅扰乱司法秩序、损害司法权威,还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。最高法指出,法院查明虚假诉讼后,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,对已作出的错误生效判决应当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撤销原判决,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
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,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错误判决,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,既惩治虚假诉讼行为人,又依法纠错,对虚假诉讼受害人的权利予以救济。(完)